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年11月02日 17:32

【摘要】证券代码:600958证券简称:东方证券公告编号:2023-05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600958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的相关议案已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53号公告)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资金总额: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2.5亿元(含),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股份。公司编制了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 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亿元)

                                                            自公司董事会审
为维护公司价  2,083-4,167    0.25-0.49        2.5-5      议通过回购 A 股
值及股东权益                                                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亿元,回购价 格上限人民币1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83万股,回购股份 比例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总股本的0.2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 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为4,16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总股本的0.49%。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

    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2.5亿元(含),上限为人民

    币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亿元、上限

    人民币5亿元以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公司A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2,083万股至4,167万股,转为公司库存股,公

    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1、假设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和回购价格上

    限1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41,666,667股,全部转为公司库存

    股,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则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回购前        增减变动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A股          7,469,482,864  87.91          -7,469,482,864    87.9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69,482,864  87.91 -41,666,6677,427,816,197    87.4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41,666,667    41,666,667    0.49

      H股          1,027,162,428  12.09          -1,027,162,428    12.09

      合计        8,496,645,292  100.00          -8,496,645,292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假设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亿元和回购价格

    上限1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0,833,333股,全部转为公司库

    存股,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则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回购前          增减变动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A股          7,469,482,864    87.91          -  7,469,482,864    87.9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69,482,864    87.91 -20,833,333  7,448,649,531    87.6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20,833,333    20,833,333    0.25

      H股          1,027,162,428    12.09          -  1,027,162,428    12.09

      合计          8,496,645,292  100.00          -  8,496,645,292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

    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568.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

    民币786.82亿元,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为人民币213.94亿元。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6.9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8.57亿元。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

    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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