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年03月27日 20:58
【摘要】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博达合...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同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俞发祥先生,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俞发祥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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