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03月27日 18:34
【摘要】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核心...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使其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必备条件之一,其中达到触发值(An)为前提条件。 本激励计划对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分三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层面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不低于 30% 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不低于 40% 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不低于 50% 不低于 25%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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