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2024年03月25日 19:19
【摘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 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持 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13 日,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石啸天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管理相关规定;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海晨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全面了解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制度、股份变动及减持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到全体参与培训人员的认同。培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石啸天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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