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03月22日 18:34

【摘要】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并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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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并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本行业特点及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机制。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的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三)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分配方案。

    公司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时,监事会应当发表审核意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时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章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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