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3月18日 20:53

【摘要】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索引页码审计报告1-87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1-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3-4—合并利润表5—母公司利润表6—合并现金流量表7—母公司现金流量表8—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9-10—母公司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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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87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87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5 月 17
日。2015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本公司注册
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科技园航星 1 号楼,总部办公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科技园航星 1 号楼。注册资本 247,062,172.00 元,股份总数
247,062,172.00 股 。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德 勤 。 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1410269391XD。

  本公司属电工仪器仪表行业,主要从事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智能电力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系统及电网信息化软件技术开发与服务,并提供智能巡检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主要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月 18日决议批准
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 2023年 12月 31日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  该事项在本财

 披露事项              务报表附注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位置

                                      公司将投资预算过大或单项在建工程金额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五、14.1(2)  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在
                                      建工程。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                公司将账龄超过 1 年且单项金额超过 500
 应付账款              五、22        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的投资
 量                    五、55(2)    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
                                      流量。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公司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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