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独立董事李专元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3月18日 18:03
【摘要】独立董事李专元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李专元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专元,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无锡市电容器四厂往来会计、成本会计、财务副科长、财务科长,无锡市凌河钼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杭州子公司财务部长、管理部长、总公司审计主管、总公司会计部长助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实际出席 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李专元 6 6 0 0 1 1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报告期 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 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对提 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2023 年度公司修订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们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也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以及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谢谢!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专元(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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