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年03月15日 21:08

【摘要】股票代码:002615股票简称: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零二四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风险提示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

002615股票行情K线图图

股票代码:002615                                    股票简称: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二四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6 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4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198,62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9%,其中 6,300,000 股用于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 3,898,629 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预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首次及预留部分的受让价格为 3.27 元/股。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30%、2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受托管理、咨询等服务。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1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 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 11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13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6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7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3
第九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7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8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9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0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哈尔斯、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  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法》                        管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  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划草案                      (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哈尔斯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 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 关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 具有重要作用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6 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
 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4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际缴款情况确定。

持有人            职务            持有股数上限    持有份数上限  占员工持股计划
                                    (万股)        (万份)        的比例

吴子富        董事、总裁            120          392.4000        11.7663%

吴汝来        董事、CFO              60            196.2000        5.8831%

 吴兴            副总裁                60            196.2000        5.8831%

张建闻          副总裁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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