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关于召开锋龙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4年03月12日 20:32
【摘要】 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8143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锋龙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锋龙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 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 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 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 根据《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锋龙转债” 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锋龙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通讯表决: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3)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锋龙转债”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锋龙转债”持有人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锋龙转债”持有人,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或通讯参与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方式登记。 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 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 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 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次未偿还债 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债券持有人需将上述登记资料在2024年3月21日16:00前通过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ir@fenglong.com 四、参与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将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2、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在2024年3月21日16:00前,将参会登记表、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相关文件原件于2024年3月28日14:30前通过邮寄递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留档。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每一张未偿还的“锋龙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会议召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锋龙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期半天,参与现场投票的债券持有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 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4、附件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9551”,投票简称为“锋龙债投”。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债券持有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债券持有人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债券持有人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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