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3月11日 16:28

【摘要】独立董事(龙云刚)2023年度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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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龙云刚)2023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在董事会前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现场会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独立意见

  (一)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2年度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于2023年4月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人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对丽江雪川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本人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于2023年5月2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没有变动。

    6、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动。

    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没有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不定期考察的机会,特别预留现场办公时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交换意见,到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调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未来发展进行座谈交流;日常工作中,与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保持良好沟通,通过交谈、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并表达自己的看法或建议,同时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四、在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1/2。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五、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分别在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审计完成后组织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的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信息披露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

    七、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备注

          龙云刚            419584266@qq.com

  由于连续任职时间已超过6年,2024年3月以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云刚
                                                            2024年3月8日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会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次,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独立意见

  (一)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2年度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于2023年4月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人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于2023年8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对丽江雪川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本人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于2023年5月2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提名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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