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2024年03月06日 18:05
【摘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之 2023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 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对泰林生物有关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 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严绍东 实施培训人员: 严绍东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培训方式:线下会议 时间: 2024 年 2 月 28 日 持续督导培训期间: 2023 年度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违规情形案例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违规市值管理、财务会计处理等方面的上市公司违规情形介绍,并结合最近一年的监管处罚案例及处罚依据讲解分析。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线下会议方式进行,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培训期间,参加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培训工作,积极沟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制度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上市公司违规情形及监管处罚措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 2023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白毅敏 严绍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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