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年03月06日 18:27

【摘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

000693股票行情K线图图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7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029,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477,283.0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验资报告》(XYZH[2021]NJAA20003)。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    143,300,000.00  143,300,000.00    143,300,000.00
      电缆建设项目

  2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    73,660,000.00    73,660,000.00    73,660,000.00
      项目

  3    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    23,200,000.00    23,200,000.00    23,200,000.00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7,317,283.03

          合计              440,160,000.00  440,160,000.00    257,477,283.03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237,637.43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置换金额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NJAA2013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IPO 募投项目“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2 年 7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在 IPO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原 2023 年 1 月 21 日调整
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上述银行与 长城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保荐 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该专 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账户余额      账户状态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901800030300933          16,581,154.19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394000693013000120993        53,068,275.82  活期存款
      城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955101010300933              81,791.89  活期存款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50161625009300933        14,687,040.05  活期存款
  宜兴宜城东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49301040008988                    -  已注销
    宜兴西郊支行

                      合计                              84,418,261.95

 注: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
 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户号为 10649301040008988,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实际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  预计节余募集资  其中,尚未支付的合
 项目名称        净额          金金额      金金额(含利息  同金额(含质保金)
                                                收入)

环保型轨道交

通用特种电缆  143,300,000.00    90,960,126.63    53,150,067.71        8,599,435.05
  建设项目

新能源用特种  73,660,000.00    59,688,467.57    14,687,040.05        6,838,324.48
电缆建设项目
高端装备线缆

研发中心建设  23,200,000.00    6,841,697.11    16,581,154.19        1,249,750.00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7,317,283.03    17,317,283.03                -                  -
    项目

  合计      257,477,283.03  174,807,574.34    84,418,261.95        16,687,509.5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中,包括未使用的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尚未支 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具体募集资金节余的主 要原因如下:

    (一)“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节约、合 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 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受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及新街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对
“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将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环科园氿南路 8 号”变更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百合村”,实施方式由“新建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节省了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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