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年03月05日 15:40
【摘要】股票代码:300881股票简称:盛德鑫泰公告编号:2024-028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2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1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75/股,成交总金额为3,778,54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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