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年02月07日 16:16
【摘要】证券代码:300836证券简称:佰奥智能公告编号:2024-003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管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朝蓬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朱莉华女士和董事庄华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 资者的信心,拟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每人拟增 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本数)。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 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 险。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朝蓬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莉华女士和董事庄华锋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朝蓬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莉华女士和董事庄华锋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朝蓬先生、朱莉华 女士和庄华锋先生均持有公司股份。 肖朝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34,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04%。 朱莉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8%。 庄华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4%。 (三)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6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四)本次公告前6个月,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每人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八)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九)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十)增持主体承诺 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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