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拓普集团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024年02月07日 16:53
【摘要】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24-020转债代码:113061转债简称:拓普转债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 号)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 2,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1,027,358.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8,972,641.53 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2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资金总额 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1 年产 15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72,133.99 61,016.45 84.59% 2 年产 3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176,763.27 78,016.65 44.14% 合计 248,897.26 139,033.10 55.86%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前 调整后 1 年产 15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2023 年 10 月[注] 2024 年 6 月 2 年产 3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2023 年 10 月[注] 2025 年 4 月 注:根据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募投项目拟开工时间是 2021 年 11 月,建设期为 24 个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项目在 2021 年以来的实施过程中,受到客观因素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 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客户产能规划等多方面的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所延迟。因此,由于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全部建设,公司决定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五、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由于“年产 3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超过最近一次投资计划的完 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规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可行性 1、国内及全球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将继续快速增长,渗透率不断提升。 近年来,国内及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 国内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达 949.5 万辆,同比增长 37.9%,市场渗透率达到 31.6%,高于上年 6 个百分点, 未来提升空间依然巨大。到 2025 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1,200 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全球方面,根据 EV Tank 统计数据,2023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1,465.3 万辆,同比增长 35.4%;展望 2030 年,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4,700万辆,且渗透率将持续提升。与国内及欧洲市场相比,美国的新能源车渗透率相对较低,仅为 6%-7%左右,随着《通货膨胀削减法案》实施带来新能源大力度补贴政策的落地,预计美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进入高速增长期。 因此,上游的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未来亦会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而大规模增加。 2、全球“碳中和”大趋势下,汽车轻量化已成为业内确定的发展目标,轻量化底盘零部件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清洁低碳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必然趋势,欧盟、美国等多个地区或国家均承诺 205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亦公开承诺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 年 10 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进一步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 线图 2.0》(以下简称“《路线图 2.0》”),提出汽车产业碳排放于 2028 年先于国家碳减排承诺提前达峰,2035 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 20%以上,并进一步确认了汽车技术“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把汽车轻量化作其中一项基础技术,确定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汽车的轻量化通过使用轻量化材料(如:高强度钢、铝或镁合金、碳纤维及 高分子复合材料等)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及续航里程,减少燃油或电能消耗,可以有效减少汽车产业带来的碳排放。不论传统的燃油车还是混合动力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均对汽车轻量化产生了快速增长的需求。 汽车轻量化进一步体现在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其中汽车底盘零部件轻量化具有举足轻重意义。汽车总重量中底盘占比相对较高(平均约 20%-30%),是支承车身、发动机和设备的载体,承担转向、制动、行驶等操作,并承载近 70%汽车总质量。对于汽车行驶,簧下质量每减轻 1kg,带来的效果约等效于簧上质量减轻 5-10kg(由于弹簧缓冲减震作用,车身部件的质量对汽车油耗及操纵性能影响远不及底盘零部件),特别在汽车加速性能、稳定性能及操控性能等方面尤为明显。汽车底盘实施轻量化在油耗/电耗、操控等方面收益远高于车身零部件的同等轻量化。 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由 2014 年的 7.5 万辆提升至 2023 年的 949.5 万辆, 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71.24%。根据 EV Tank 统计数据,2023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 销量达到 1,465.3 万辆,同比增长 35.4%。《路线图 2.0》提出 2025 年、2030 年 和 2035 年,混合动力及新能源汽车占所有车型的比例将达到 50%、75%和 100%,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也将进一步加速汽车轻量化的发展。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明显的以销定产特点,汽车产量直接决定了上游零部件的市场规模,因此,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轻量化底盘在传统燃油车中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双重因素的驱动使下游整车厂对于轻量化底盘系统产品的需求将不断扩大,为募投项目产品的应用推广提供了广阔空间。 3、公司充足的订单及优质的客户资源是产能有效消化的保障。 公司依托在系统研发、实验验证、整车性能评价等方面的技术积累,结合在QSTP 方面的综合优势,已经与国内外知名车企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的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已经顺利切入包括国内外知名传统车企及全球主流新能源车企在内的十余家主机厂,形成了优质客户群,并已获取其量产订单,其需求亦处于不断释放阶段。 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市场对轻量化底盘系统产品的需求会非常旺盛。公司优质客户群带来的未来订单,可以有效消化募投项目扩产带来的新增产能。 (二)预期收益 本次项目延期对该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当前拥有优质客户群,未来订单充足,且订单需求将持续释放。同时随着未来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对新客户的持续切入以及新车型的陆续量产,将陆续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新增订单,可以为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提供进一步的有力保障,该募投项目依然具有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可观的预计收益,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五、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后续,公司将继续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科学合理安排,依法合规使用。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认为:拓普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拓普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拓普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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