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亏损及被评级列入关注事项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02月07日 11:44
【摘要】债券代码:149427债券简称:21特信01债券代码:149665债券简称:21特信02债券代码:149666债券简称:21特信0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亏损及被评级列入关注事项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债券代码:149427 债券简称:21 特信 01 债券代码:149665 债券简称:21 特信 02 债券代码:149666 债券简称:21 特信 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预计亏损及被 评级列入关注事项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全称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无担保,发行总额为 1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起 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第二期发行总额为 7 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 保,其中 3 亿元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4 亿元为 5 年期(品种二),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起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2024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发布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0,000 万元–22,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亏损 40,000 万元–30,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 0.3410 元/股–0.2501 元/股。 2024 年 2 月 1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中证鹏元关于 关注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亏损的公告》。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并购子公司的经营表现,以及线缆制造业务、科技融合业务、光电制造业务等变动对公司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1 特信 01”、“21 特信 02”、“21 特信 03”信 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定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 2023 年预计亏损及被评级列入关注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以下无正文) 2024 2 6
更多公告
- 【特发信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00:38)
- 【特发信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00:36)
- 【特发信息:特发信息2024年付息公告-21特信01】 (2024-03-22 17:04)
- 【特发信息:特发信息关于“21特信01”调整票面利率暨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4-02-27 16:41)
-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版草案)】 (2023-12-08 19:30)
- 【特发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版)】 (2023-12-08 19:30)
- 【特发信息: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12-08 19:30)
- 【特发信息: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08 19:29)
- 【特发信息: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5 18:28)
-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8-25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