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年02月02日 18:21
【摘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对飞荣达的有关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 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林颖、高俊 实施培训人员:林颖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培训方式:线下会议 时间:2024 年 1 月 20 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3 年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大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专题培训,包括 2023减持新规解读、常见的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情形及案例分享;2、投资者关系及内幕信息专题培训,包括对外信息披露原则及调研机构相关制度管理。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线下会议讲解、交流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股份减持新规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相关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颖 高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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