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6:18
【摘要】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1700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审...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1170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6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 636 号瑞凯水湘大厦 2 号楼 11 楼 [310016] 电话:86 (571) 8521 5002 传真:86 (571) 8521 5010 www.dahuacpa.com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24] 0011011700 号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元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紫元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杭州紫元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杭州紫元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大华审字[2024] 0011011700 号审计报告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杭州紫元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杭州紫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杭州紫元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杭州紫元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大华审字[2024] 0011011700 号审计报告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杭州紫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杭州紫元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杭州紫元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美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彩萍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项 目 行次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1 —— —— 货币资金 2 21,970,017.27 37,692,333.06 △结算备付金 3 △拆出资金 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 衍生金融资产 7 应收票据 8 应收账款 9 185,663.30 4,332,841.05 应收款项融资 10 预付款项 11 20,580.33 306,414.16 ▲应收保费 12 ▲应收分保账款 13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4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15 其他应收款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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