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年01月24日 18:55

【摘要】证券代码:301022证券简称:海泰科公告编号:2024-013债券代码:123200债券简称:海泰转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301022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海泰科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安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实缴出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 号)同意注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
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 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
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  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8110601012001637589  总募集资金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912945110958    年产 15 万吨高分
    技有限公司        青岛城阳支行                            子新材料项目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  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522070100100445000  募集资金理财专
    股份有限公司                                                      户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  青岛银行辽宁路支行    802060200826859    募集资金理财专
    股份有限公司                                                      户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0120001657    募集资金理财专
    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户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  民生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640790600      募集资金理财专
    股份有限公司                                                      户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满足海泰科(安徽)“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实施需要,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公司全资孙公司海泰科(安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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