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01月23日 15:36
【摘要】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议案名称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录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按此次会议召开通知中载明的要求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此次会议召开通知附件,下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六、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为维护股东大会会场秩序,未经本公司许可,在股东大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七、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八、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 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能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 九、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 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十、在本公司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4 日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地点:南京市华侨路 56 号大地建设大厦 20 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强翔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参会的嘉宾;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答复;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与见证律师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相关与会人员在本次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该资金可在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受托方为经有关机关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良好资质和征信的金融机构。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管理实施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风险总体可控。但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市场变化、人员操作等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较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投入,但不排除公司投资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管理实施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编制合理的投资方案,经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审核通过后方可具体实施,并且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进行购买,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定期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权限,规范董事会的工作行为,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首次制定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后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和 2019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对该规则进行修订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一直实施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其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继修订或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指引,对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进行了新的整合、调整和更新。 鉴于上述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指引的调整和更新,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现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以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以落实相关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见此次会议资料之附件一。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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