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
2024年01月22日 16:36
【摘要】证券代码:603706证券简称:东方环宇公告编号:2024-005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0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3,376.23 万 元(截止 2024 年 1 月 12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准)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东方环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 2024 年 1 月 12 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 利息收入 累计投入 及理财收 节余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益扣除银 额 其中尚未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 募集资金 诺投入金 行手续费 (5)= 支付的质 额(1) 金额 额的差额 后净额 (4)+ 保金金额 (2) (3)= (4) (3) (1)- (2) 热源环保设备升 级及供热管网改 7,678.50 5,973.10 1,705.40 437.02 2,142.42 855.56 造项目 伊宁市供热有限 公司第四热源厂 5,321.50 4,181.26 1,140.24 93.57 1,233.81 447.18 环保设备超低排 放改造工程 合计 13,000.00 10,154.36 2,845.64 530.59 3,376.23 1,302.74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及“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节余募集资金共 3,376.23 万元(截止 2024年 1 月 12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合计 530.59 万元;(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施工合同截止募投项目结项尚有质保金等共计 1,302.74 万元未付款,由于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3)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二、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说明 由于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人员、物资及货物运输等异地流动受到限制,“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的部分建设进度有所延缓;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已达98%,由于部分中压管线项目第三方决算尚未完成;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综合考虑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基于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决定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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