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年01月16日 19:12
【摘要】股票代码:000564股票简称:ST大集公告编号:2024-010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 大集 公告编号:2024-01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股票简称: ST 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 2024 年 1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 商贸”)、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联”)签订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引入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相关事宜的议 案》,前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1 月 5 日,供销商贸、中合 联、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等 17 家公司及自然人耿发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中合农信签订《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人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在相关转增股票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变更为中合农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2024 年 1 月 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引入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重组标的2016-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审计报告,盈利补偿方 2018、2019、2020 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1 年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公司已受领完毕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 2018、2019、2020 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对于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2018、2019 年的业绩补偿承诺,公司继续向相关承诺方追偿。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 2020 年度盈利补偿责任向公司、海航商控、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海航商控及相关方”)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收 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判令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承担《关于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2020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 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确认的 2020 年度盈利补偿责任,由海航商控及相 关方承担。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关于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2020 年度业 绩实现情况及 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3 年 3月 18 日《关于受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 年 4 月 29 日《关于受领完毕海航商业控股有 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补偿债权的公告》(2023-028)、2024 年 1 月 3 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诉讼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 2024年 1 月 16 日,公司未收到海南一中院关于一审原被告是否上诉的通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涉诉情况详见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2023 年 7 月 8 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6)。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㈢ 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等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或市场传闻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2024 年 1 月 16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公司与产业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 过后生效。 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郑重提醒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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