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3年12月21日 21:56
【摘要】 证券代码:002324证券简称:普利特公告编号:2023-14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4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明确了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于 2024 年 1 月末完成发 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2,6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在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公司 2023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216.61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444.54 万元;假设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 为 2023 年 1-9 月净利润的年化数据(2023 年 1-9 月数据的 4/3 倍)(该假设不代 表公司对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假设公司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3 年基础上按照持平、下降 20%、提高 2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7)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条—净资产收益和每股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发行前(2024 年/2024 发行后(2024 年/2024 2023 年 12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预测) (预测) /2023 年度 总股本(万股) 111,414.68 114,014.68 111,414.68 情形 1、2024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度金额 持平 预计发行完成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3,622.15 53,622.15 53,622.15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53,622.15 53,622.15 53,622.1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8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8 0.51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49 0.48 0.51 股收益(元/股)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49 0.48 0.5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0% 10.95% 14.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1.60% 10.95% 14.9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情形 2、2024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23 年度下降 20% 预计发行完成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2,897.72 42,897.72 53,622.15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42,897.72 42,897.72 53,622.1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8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8 0.51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9 0.38 0.51 股收益(元/股)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39 0.38 0.5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9% 8.86% 14.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9.39% 8.86% 14.9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情形 3、2024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23 年度提高 20% 预计发行完成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64,346.58 64,346.58 53,622.15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64,346.58 64,346.58 53,622.1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57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57 0.51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9 0.57 0.51 股收益(元/股)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59 0.57 0.5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6% 13.00% 14.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3.76% 13.00% 14.9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由上表可知,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公司对 2023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尚不确定。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达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影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深耕改性材料业务已近三十载,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开拓,公司业务遍布国内外。作为车用改性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成为多家世界知名汽车制造商和新能源车企的核心材料供应商。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天津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北方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可以满足公司在车用改性材料领域的新客户拓展和产品订单量提升的需求,增强公司生产规模和供应能力。同时本次新增产能将以开发低碳材料创新技术为核心目标,引入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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