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1日 16:56

【摘要】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003036股票行情K线图图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宥融先生、潘晓霄女士、吕志新先生、屈红民先生、陈江荣先生、车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余飞涛女士、冯根尧先生、吉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被担保对象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阿克苏普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正常进行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旭冬、冯根尧、余飞涛
                                                2023 年 12 月 12 日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600682 南京新百 7.08 9.94%
    600866 星湖科技 7.99 10.06%
    002125 湘潭电化 14.63 10%
    601919 中远海控 13.33 9.17%
    603739 蔚蓝生物 20.32 10.02%
    002455 百川股份 12.89 9.98%
    600789 鲁抗医药 9.11 5.32%
    300775 三角防务 31.07 20.01%
    300484 蓝海华腾 20.63 20.01%
    600990 四创电子 24.89 9.99%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