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08日 20:21

【摘要】 证券代码:002939证券简称:长城证券公告编号:2023-08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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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8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发出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不得以赠  根据修订后本章程
  1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第二百四十七条规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定优化表述。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八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八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董事管理办法》第三
      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年度履职报  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年度述职报  十三条、《深圳证券
  2    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存档备查。        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存档备查。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3.5.28 修
                                                                                        订。

      第九十四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九十四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董事管理办法》第九
      会、监事会应当分别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会、监事会应当分别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条、第十条、第十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公  条,《深圳证券交易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  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4.3.7,《深圳证券交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或在届内更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换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董事、非职工  下:                                    监管指引第 1 号——
      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现届董事会、监事会在听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或在届内更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取有关股东意见后提名。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换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董事、非职工  运 作 》 3.5.9 、
      司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  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现届董事会、监事会在听  3.5.13、3.5.15 和公
      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  取有关股东意见后提名。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实际情况修订。
      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独或合计持  司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

      有公司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  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公司董事会  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

      或监事会未接受上述股东的提名,上述股东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

      可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但应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不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关于股东大  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

      会临时提案的有关规定,且提名的候选人应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任职  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未接受上述股东的

  3    禁止限制。                              提名,上述股东可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向股东

      (二)享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董事、非职工  大会提出,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  章程关于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有关规定,且

      或监事总数。                            提名的候选人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三)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章程规定的任职禁止限制。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二)享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董事、非职工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

      及股东大会的审议。                      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总数。

                                                (三)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

                                                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

                                                权利。

                                                (四)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

                                                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

                                                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

                                                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

                                                声明。

                                                (五)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

                                                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提交股

                                            东大会选举。如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

                                            当取消该提案。

                                            (六)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以

                                            及股东大会的审议。

    第九十五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  第九十五条 股东大会在董事、非职工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下列  董事管理办法》第十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条、《深圳证券交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除只有一  (一)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名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情形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监管指引第 1 号——
    外,当公司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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