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3年11月24日 16:23

【摘要】股票简称:东北证券股票代码:000686.SZ债券简称:21东北01债券代码:149445.SZ债券简称:21东北03债券代码:149608.SZ债券简称:22东北01债券代码:149857.SZ债券简称:22东北C1债券代码:1...

000686股票行情K线图图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SZ
债券简称:21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9445.SZ
债券简称:21 东北 03                            债券代码:149608.SZ
债券简称:22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9857.SZ
债券简称:22 东北 C1                            债券代码:149959.SZ
债券简称:22 东北 C2                            债券代码:148094.SZ
债券简称:23 东北 C1                            债券代码:148246.SZ
债券简称:23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8512.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2023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年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东北 01、21 东北 03、22 东北 01

  上述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和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50 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三期,累计发行规模 80.00 亿元。

  2021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36.6
亿元,票面利率为 4.38%,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9 日,品种二取消发行。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
一)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21 东北 01”,债券代码为:“149445”。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25 亿元,票面利率为 3.50%,起息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21 东北 03”,债券代码为:“149608”。

  2022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18.4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48%,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22 东北 01”,债券代码为:“149857”。


  (二)22 东北 C1、22 东北 C2、23 东北 C1

  上述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2[1074]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次级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三期,累计发行规模55.50 亿元。

  2022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15.5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88%,起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通过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在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22 东北 C1”,债券代码为:“149959”。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20.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65%,起息日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于 2022 年10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通过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在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22 东北 C2”,债券代码为“148094”。

  2023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20.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4.25%,起息日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通过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在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23 东北 C1”,债券代码为“148246”。

  (三)23 东北 01


  上述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844 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一期,累计发行规模 23.80 亿元。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23.8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40%,起息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本期债券
简称为“23 东北 01”,债券代码为“148512”。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
吉 01 民初 958 号《民事判决书》,诉讼事由为原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与被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293,586,032.90 元及相应利息,目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一审判决。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9 日,敦化农商行以公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 4 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具体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一)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公司与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部分内容。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
吉 01 民初 95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本《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赔偿原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3,586,032.90 元及利息(利
息以 293,586,032.90 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

  三、本次诉讼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诉讼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第十二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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