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23日 18:54
【摘要】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岱娜 伍前辉 张清伟 2023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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