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1月10日 17:28

【摘要】证券代码:601211证券简称:国泰君安公告编号:2023-06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601211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6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 768 号 405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与华安基金管理有        √              √
        限公司签署 2023-2025 年度证券及金

        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和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 及 公 司 网 站
(http://www.gtja.com)公开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11      国泰君安          2023/11/24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大会的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 A 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附件 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 H 股股东登记方式: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上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13:00-14:00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 768 号 4 楼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者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8676798;传真:021-38670798

  电子邮件:dshbgs@gtjas.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与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签署 2023-2025 年度证券及金

        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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