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 19:44
【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年 10 月 26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 2022 年的审计工作中,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意见,其在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香港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毕马威香港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向 川 唐国琼 黄玮 吴昌华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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