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赫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09日 18:27
【摘要】证券代码:301056证券简称:森赫股份公告编号:2023-028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主持召开。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200,09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00,0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13,70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3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茜芝、包琦欣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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