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2023年08月31日 17:03

【摘要】证券代码:603666证券简称:亿嘉和公告编号:2023-068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603666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3-06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
                      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6896 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0.6896 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6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10 日期间,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 年 6 月 13 日,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22 日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披露。

  4、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8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26 名激
励对象授予共计 78.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5)。

  6、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规定的延长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前往证券登记机构统一办理解禁及上市流通手续。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10.64万股未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34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10.64 万股未满足 2019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将2019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后的自愿延长锁定期由60个月调整为12个月;并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第二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规定的延长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前往证券登记机构统一办理解禁及上市流通手续,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17.8164万股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1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1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

  10、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 2019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后的
自愿延长锁定期由 60 个月调整为 12 个月,即激励对象在各限售期满后的 12 个月
内,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通过本次激励计划所获授的相应各期解除限售的本公司股票。

  11、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本次激励计划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的自愿延长锁定期已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届满,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
的 40.689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市流通。

  12、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17.8164 万股未满足 2019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的自愿延长锁定期已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届满,符合第二期解锁条件的
33.22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6 日上市流通。

  14、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第三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自愿延长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前往证券登记机构统一办理的解禁及上
市流通手续;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5.9584 万股未满足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10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5、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5.9584 万股未满足 2019 年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达成的情况
    (一)限售期及激励对象承诺的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为 36 个月,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9月6日,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9月 5日届满。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第三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计 划规定的自愿延长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前往证券登记机构统一办理的解禁及上 市流通手续。

    根据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本次激励计划自愿延长锁定期为12个月,即各 激励对象在满足各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前提下,其所获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别延 长锁定至各限售期满后12个月。截至2023年9月5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的自愿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满足解除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限售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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