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18日 16:57
【摘要】证券代码:000407股票简称:胜利股份公告编号:2023-015号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不...
证券代码:000407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号 山 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铁良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18人,代表股数224,163,946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5.4707%。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股数316,7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3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 次 股 东 大会 的 股东 16人 ,代 表 股数 223,847,245 股, 占 公司 总 股本 880,084,656股的25.434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数2,744,413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3118%。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10,7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35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2,433,712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276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融冠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223,99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1,3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票223,99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1,3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票223,9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2%,反对票 171,300股 ,弃 权票 7, 5 00 股 ); 该事项获得通过。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票223,9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56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8%,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5.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赞成票223,9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56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8%,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6.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223,99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1,3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7.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赞成票223,9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56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8%,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融冠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郭传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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