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史建伟)
2023年05月17日 19:03
【摘要】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南方精工股票代码:002553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建伟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方精工 股票代码:002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建伟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娟华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维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 3 幢 2011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 3 幢 201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累计减持超过 5%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史建伟先生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 2022 年 11 月 3 日披露《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建伟先生及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5.47%,持股比例由 44.71%变更为 39.2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建伟先生 姓名 史建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421195801****32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娟华女士 姓名 史娟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421195902****2X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维女士 姓名 史维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483198506****27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名称 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管理人名称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 3 注册地 幢 2011 室 法定代表人 杜飞磊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563036808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15 日 服务: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名称 深圳银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电话 0571-889957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它国家/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 地区居留权 他公司兼职情况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 杜飞磊 男 中国 杭州 否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史建伟先生、史娟华女士和史维女士,史娟华女士系史建伟先生的妻子,史维女士系史建伟先生的女儿,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史建伟先生持有公司 34.6%的股份,史维女士持有公司 2.64%的股份;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系史娟华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00%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它境内或境外任何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系自身资金需求,自 2022 年 11 月 3 日史娟华女士披露《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后,2022 年 11 月 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娟华女士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0.47%,2023 年 5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建伟先 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股份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5.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股份协议转让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155,6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348,000,000 股的 44.71%,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建伟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 137,8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348,000,000 股的 39.6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娟华女士本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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