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12日 20:49
【摘要】证券代码:002985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3-016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2 人,代表股份 185,274,4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8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29 人,代表股份 170,822,5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47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14,451,8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5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70 人,代表股份 35,303,6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63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7人,代表股份 20,851,8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8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4,451,8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54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917,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76%;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47,1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0%;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84,917,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76%;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47,1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0%;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917,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76%;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47,1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0%;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917,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76%;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47,1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0%;反对 356,5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408,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25%;反对 862,5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56%;弃权 3,5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437,4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65%;反对 862,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34%;弃权 3,5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918,3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78%;反对 356,0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47,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14%;反对 356,0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347,5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9600%;反对 1,926,8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4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3,376,8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21%;反对 1,926,8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918,3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78%;反对 356,0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47,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14%;反对 356,0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917,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76%;反对 345,8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67%;弃权 10,6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4,947,1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0%;反对 345,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97%;弃权 10,6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慧杰、刘艳菲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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