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28日 22:37
【摘要】股票代码:002341股票简称:新纶新材公告编号:2023-036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11: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 司 《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1,366,763.99 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311,366,763.99 元,实收股本 1,152,214,592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期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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