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莱特: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年04月20日 16:20
【摘要】证券代码:002076证券简称:雪莱特公告编号:2023-05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雪莱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341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7,8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1,462.4491万股的7.00%。 4、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人数:77人 5、股票期权首次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4月20日 6、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3 月 3 日至 2023 年 3 月 12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及公示栏 张贴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办公室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7)。 3、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雪莱 JLC1 2、期权代码:037341 3、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4、首次授予数量:7,800 万份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77 人 6、行权价格:2.88 元/份 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8、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位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公告日公司股 (万份)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张桃华 董事、副总裁、 240.00 3.08% 0.22% 董事会秘书 2 汤浩 财务负责人 240.00 3.08% 0.2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320.00 93.85% 6.57% (75 人) 首次授予合计 7,800.00 100.00% 7.00%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②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首次授予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10、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 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 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 20% 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1、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的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照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具体如下: 考核分数 分数≥90 80≤分数<90 70≤分数<80 分数<70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行权系数 1 1 0.7 0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系数。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代码:037341 2、股票期权简称:雪莱 JLC1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首次授予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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