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71:阳光城关注函
2023年02月06日 08:54
【摘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33号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于2022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80亿元...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133 号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告显示,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 80 亿元至 11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亏损 91 亿元至 121亿元,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利息费用化增加、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等。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说明: 1.你公司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 均涉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显示,截至 2023 年 1 月9 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 449.8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的 378%。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大额债务 逾期、持续大额亏损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2.你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涉诉金额约为 260 亿元。截至 2022年三季度末,你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 2.18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关于应当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等相关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就相关诉讼承担了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该义务的金额如何计量,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3.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前三季度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 69.29 亿元、17.39 亿元,存货跌价损失为你公司 2022 年预 计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请结合你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测算过程,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3 年 2 月 13 日 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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