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年01月10日 16:28

【摘要】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股票代码:601169)中国·北京2023年1月18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文件目录会议议程......I会议须知......II议案一关于发行1000亿元...

601169股票行情K线图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169)

              中国·北京

            2023年1月18日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目 录

                      文 件 目 录


会 议 议 程......I
会 议 须 知...... II
议案一 关于发行 1000 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1
议案二 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8
议案三 北京银行 2022 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10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00

会议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

                      议 程 内 容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选举监票人
四、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发行 1000 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3.听取北京银行 2022 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五、 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 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 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八、 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
九、 宣读法律意见书

                                                  I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一、 大会现场表决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三、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为 20 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
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定处理: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现场表决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
决意见;网络投票按照本行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II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

    六、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议案二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生效。

    七、 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议案一  关于发行 1000 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为增加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本行拟发行不超过 1000 亿元(含 1000 亿
元)非资本补充性质的金融债券,包括普通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等各类非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宜:

  一、发行规模

  综合考虑本行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本行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 亿元(含 1000 亿元)非资本补充性质的金融债券。
  二、发行品种

  发行品种:普通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等各类非资本补充性质的金融债券。

  发行期限: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一次或分期发行。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或两者按比例组合。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批准的债券品种使用:普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优化本行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运营资金;小微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小型、微型企业项目,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绿色金融项目;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创新创业领域信贷投放,加大对
创新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三农”专项贷款,支持涉农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监管政策规定的其他金融债券品种,依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如监管政策对资金募集用途进行调整则以发行时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四、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在此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募集资金用途等要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附件:金融债券发行方案分析报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金融债券发行方案分析报告

  自成立以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以国家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为发展导向,坚持优化流动性结构,合理匹配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专注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健全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紧跟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工程;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为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支持业务发展,本行拟申请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00 亿元(含 1000 亿元)非资本补充性质的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金融债券”)。

  一、发行金融债券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改善本行资产负债结构

  随着融资市场化和证券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债券已成为改善商业银行负债结构的重要手段,本行有必要运用主动负债手段,以优化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匹配。金融债券的发行,将有效提升本行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度,进一步降低潜在的利率及流动性风险,有利于稳定并改善本行资产负债的期限配置结构,增强经营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提高流动性调控能力。

  (二)有利于本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金融债券相较其他市场化资金来源渠道具有较强期限和成本优势,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改善流动性结构。通过金融债的发行将增强本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资金实力,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支持本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双创企业、绿色金融和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构建服务实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国家政策导向,树立本行良好的
市场形象,助力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有利于稳定中长期资金来源

  顺应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趋势,本行借助金融债券,可进一步拓宽本行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融资结构,逐步建立并完善长期、稳定的市场化主动负债融资渠道。发行金融债券将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中长期资金来源,提高本行负债管理的主动权,为中长期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双创企业信贷业务、绿色金融项目、涉农企业金融业务等提供稳定资金,切实加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改善其经营环境和融资环境,推动实体经济有序发展。
  二、金融债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金融债券的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 修正)》等法律法规对于发行金融债券相关要求,本行符合相关的发行条件。

  1、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基础性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各项传导机制,形成了协调运转、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2、核心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 2019 至 2021 年末,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2.28%、11.49%
和 14.6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22%、9.42%和 9.86%,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0.09%、10.28%和 13.45%,均符合监管要求。

  3、本行贷款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本行信贷资产严格按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类,且制定了严格的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资产质量良好。截至 2021 年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
况如下:正常类 16,243.93 亿元,关注类 247.24 亿元,次级类 147.64 亿
元,可疑类58.89亿元,损失类34.68亿元,其中后三类不良贷款共计241.2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44%。

  4、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按照单项评估和资产组合评估两种方法计提。公司类不良贷款及垫款采用单项评估方法计提准备,对于正常和关注类公司贷款及个人贷款采用资产组合评估方法计提准备。截至 2021 年末,本行拨备覆盖率为 210.22%,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5、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19 至 2021 年末,本行风险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规定,主
要如下:

            表:2019 至 2021 年末本行主要风险监管指标情况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主要指标

                          31 日/2021 年    31 日/2020 年    31 日/2019 年

  资产利润率                      0.75%          0.77%          0.81%

  资本充足率                      14.63%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601127 赛力斯 94.79 4.82%
    000628 高新发展 50.44 10.01%
    002670 国盛金控 9.86 10.04%
    300799 *ST左江 6.94 -1.7%
    300419 浩丰科技 7.66 20.06%
    601901 方正证券 8.9 10.01%
    300552 万集科技 23.85 2.98%
    001696 宗申动力 12.54 10%
    300520 科大国创 19.88 19.98%
    601138 工业富联 24.41 10%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