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城A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12月23日 20:58
【摘要】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神城A退、神城B退股票代码:000018、200018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略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因法院司法...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城 A退、神城 B 退 股票代码:000018、200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因法院司法拍卖被动减持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何飞燕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因法院司法拍卖及出售被动减持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何森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股份变动性质:无变动 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一......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何飞燕、何森 本报告书 指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神州长城、上市公司 指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指 持有上市公司 A 股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陈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82119700405****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其他国家居留权:无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何飞燕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8031972100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其他国家居留权:无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何森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82119690929****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其他国家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除本公司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陈略与何飞燕系配偶关系,何森为何飞燕的兄长,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陈略、何飞燕、何森系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债务违约,其所持有的神州长城的股票被出售及司法拍卖,因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合计减少比例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已因合同纠纷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不排除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神州长城股份比例被动减持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飞燕女士、何森先生在未来 12 个月暂且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方式主要为因被执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具体过程请查阅本节“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所述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合计167,928,73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7.5758%。 其中,陈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153,076,6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4.2525%,何飞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14,421,1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2269%;何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430,9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096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合计545,214,02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2.1046%。其中,陈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543,576,5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2.0081%,何飞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何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1,637,4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096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5 日,陈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 分别增持公司股份 59,800 股、270,000 股。本次增持后,陈略持有上市公司153,406,46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4.3263%,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7.6496%。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15 年度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具体分配方案内容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46,906,58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28 股。转增后,陈略持有上市公司 582,944,55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4.3263%,何飞燕女士持有上市公司 54,800,45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2269%,何森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1,637,43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0964%。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7.6496%。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陈略先 生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10,000 股。本次增持后,陈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3,454,556 股,占公司总股本34.3563%。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7.6796%。 因涉及债务违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别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何飞燕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 54,000,000 股,李巧丽通过参与公开竞拍,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成功竞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何飞燕女士持有的 54,000,000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4.4999%。买受人 已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办理完成相关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2019 年 12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何飞燕女士通过集中竞价 被动减持其所持有的神州长城 800,458 股股份,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471%,该部分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经与何飞燕女士核实,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其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告知书等相关执行文书。减持完成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4.4527%。 因涉及债务违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别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陈略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9,877,962 股,李巧丽通过参与公开竞拍,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成功竞得信 息披露义务人陈略先生所持有的神州长城 39,877,962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32.1046%。买受人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办理完成相关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18日期间主要因上述司法拍卖被动减持,累计股份变动合计减少比例超过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略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43,576,59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 32.0081%,其中 543,576,500 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为 99.99998%,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何飞燕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00%;何森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 1,637,4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0964%,何森先生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的减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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