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20:04

【摘要】 证券代码:002529证券简称:*ST海源公告编号:2025-10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 海源        公告编号:2025-10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本文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

  1、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6 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215,68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2,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未来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 202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6.64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5.02 万元,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按 2025 年 1-9 月业绩数据年化后模拟测算,即分别为-12,048.85 万元和
-9,380.03 万元。假设 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如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 2025 年持
平,(2)与 2025 年相比净亏损减少 10%,(3)与 2025 年相比净亏损增加 10%
(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26 年度

        项  目          2025 年度/2025 年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260,000,000        260,000,000      299,215,686

假设情形(1):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与 2025 年相比持平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48.85        -12,048.85      -12,048.85
(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9,380.03          -9,380.03        -9,380.0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6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36              -0.36            -0.34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6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36              -0.36            -0.34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2):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较 2025 年减少 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48.85        -10,843.96      -10,843.96
(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9,380.03          -8,442.03        -8,442.0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2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36              -0.32            -0.30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2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36              -0.32            -0.30
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3):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较 2025 年增加 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48.85        -13,253.73      -13,253.73
(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9,380.03        -10,318.03      -10,318.0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51            -0.47


        项  目          2025 年度/2025 年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36              -0.40            -0.37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51            -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36              -0.40            -0.37
每股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及“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满足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
力和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

  本次发行后,公司现有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并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未来期间的股东回报;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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