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4月28日 16:22
【摘要】证券代码:002203证券简称:海亮股份公告编号:2024-004债券代码:128081债券简称:海亮转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4 月 23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获得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为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海亮控股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广东)有限公司、成都贝德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亮”)、重庆海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海亮(新加坡)有限公司、HAILIANG(VIETNAM)COPPER MANUFACTURINGCO.,LTD、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HME Copper Germany Gmbh、Hailiang Netherlands Holding B.V.、HME Brass Italy SpA、HME Brass France SAS、HME Brass Germany GmbH、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 PT HAILIANG NOVA MATERIAL INDONESIA 等控股子公司不超过 223.3 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以及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为 HME Copper Germany Gmbh、HME Brass Italy SpA、HME Brass France SAS、HME Brass Germany GmbH 等控股子公司不超过 16.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 其中,公司为本次担保方全资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海亮”)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2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重庆海亮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重庆海亮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重庆江津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行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渝中银津司保人字 2024039 号)。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重庆海亮的担保余额为 53,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重庆海亮的担保余额为 63,000 万元,未超担保限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26 日 住 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芋河沟安居房小区 2-7 地块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蒋利荣 注册资本:3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5YRGWU7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铜管、铜排、铜板带、铜箔及铜合金制品;有色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重庆海亮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948.23 128,807.35 负债总额 69,772.14 87,803.56 所有者权益 41,176.09 41,003.79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6,219.76 71,997.13 净利润 2,235.99 -172.3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被担保人: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 2、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⑵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8.10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12.86%,均系公司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提供的担保,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余额为 51.83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36.82%。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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