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28日 15:34
【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大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大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严格的审核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督促会计师事务所高效、高质量的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的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吕久琴: 马贵翔: 王国良: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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