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01:09
【摘要】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536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536号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富临精工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富临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富临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富临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富临精工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 号)同意,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66,577,89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6.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32,603.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367,393.68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248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15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47,336.74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46,981.34 其中: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38,917.29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1,639.7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95.12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先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富临精工及其全资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新能源”)、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子公司四川富 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新能源”)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余额及存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用途 存续状态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 富临精工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城郊支 03001400001627 -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限公司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富临精工股份有 年产5万吨新能源 有限公司绵阳新华 2308417129100329597 - 已注销 限公司 锂电池正极材料 支行 富临精工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新能源汽车智能 676008066 689.59 存续 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电控产业项目 绵阳富临精工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新能源汽车智能 651008068 1,305.52 存续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电控产业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四川富临新能源 年产6万吨磷酸铁 有限公司绵阳新华 2308417129100345154 - 已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锂正极材料项目 支行 合计 1,995.12 注: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 款专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绵阳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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