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年04月26日 23:41
【摘要】证券代码:600316证券简称:洪都航空公告编号:2024-01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4-01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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