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建宾)

2024年04月26日 20:06

【摘要】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本人石建宾,作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石建宾,作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2023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建宾,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7 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专员、政策服务部副部长、秘
书长助理、副秘书长;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并非最近十二个月内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不曾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的情形,未行使特别职权。

  本人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地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针对有需要进一步沟通了解的拟审议事项,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董事会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发挥本人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与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未有投反对、弃权票或回避表决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3 年任职期间,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任金海通独立董事前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了解。本人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任金海通独
立董事至 2023 年末,主动通过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半导体行业经验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四)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2、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本人认为黄洁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 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要求,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审议的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能力,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石建宾
                                                    2024 年 4 月 26 日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000560 我爱我家 2.2 10%
    600101 明星电力 10.12 10%
    600505 西昌电力 11.42 10.02%
    000899 赣能股份 11.75 10.02%
    600744 华银电力 3.98 9.94%
    600789 鲁抗医药 9.7 6.48%
    603739 蔚蓝生物 20.4 0.39%
    002085 万丰奥威 15.68 -5.54%
    603580 艾艾精工 28.44 10.02%
    600644 乐山电力 7.04 10%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