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6日 19:58

【摘要】证券代码:301327证券简称:华宝新能公告编号:2024-027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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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的补充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会职责,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及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牛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四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3年,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包括2024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实际业务
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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