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年04月26日 19:58
【摘要】证券代码:301327证券简称:华宝新能公告编号:2024-03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 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领取津贴。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其2023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 4、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能,按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经核算,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董事长 现任 孙中伟 185 总经理 现任 温美婵 副董事长 现任 124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副总经理 现任 财务总监 现任 孙刚 368 董事 离任 白炜 董事 现任 78 董事 现任 楚婷 64 监事会主席 离任 李斐 独立董事 现任 10 吴辉 独立董事 现任 10 谷琛 独立董事 现任 1 吴宗林 监事会主席 现任 61 雷维民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19 孙慕华 外部监事 现任 6 周传人 副总经理 现任 130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37 牛强 独立董事 离任 9 合计 -- -- 1,302 注: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刚先生于2023年11月21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牛强先生于2023年11月21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楚婷女士于2023年11月21日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谷琛女士于2023年11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吴宗林先生于2023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曾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6、雷维民先生于2023年10月26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包含项目奖金。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领取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其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能,按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综合考虑确定: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 素确定; (3)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 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以及上述原则综合确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在公司专职 工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其余按照公司岗位工资制度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与日后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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