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19:44

【摘要】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907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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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090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1-3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二、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 000907 号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编制的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中孚信息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孚信息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孚信息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孚信息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4]000907 号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金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准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7 号)同意,公司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851,62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49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04,999,988.29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569,859.9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1,430,12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中孚信息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      463,243,200.00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预警整体解决方案

    2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      352,359,000.00      170,000,000.00      163,000,000.00

          全解决方案

    3    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      173,145,000.00      95,000,000.00      88,430,128.32

          目

            合  计              988,747,200.00      505,000,000.00      491,430,128.32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投资项目均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取得《山东省建设
项目备案证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96,518,113.85 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141,177,964.5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已预先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                硬件设备及

                                            场地投入    软件购置      研发投入    其他

 1  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  87,947,341.30                757,018.69  87,190,322.61

      警解决方案

 2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  30,056,747.98                779,725.00  29,277,022.98

      解决方案

 3  电磁空间安全监管解决  23,173,875.30                567,820.00  22,606,055.30

      方案

          合 计            141,177,964.58              2,104,563.69  139,073,400.89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3,569,859.97 元(不含税),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实际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35,897.71 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135,897.71 元(不含税),具体明细如下: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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