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更正公告
2024年04月26日 17:39
【摘要】证券代码:002779证券简称:中坚科技公告编号:2024-027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中坚科技...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经查发现,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 则,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附件 (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方式: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金额: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变化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在规定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投资主体:本公司。 5、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 等,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开放式、定期开放式产品除外)。 6、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委托理财执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8、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将加强对相关委托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等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着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 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 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 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期限原则上最长不 超过1年(开放式、定期开放式产品除外),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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