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博敏电子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18:52

【摘要】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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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鉴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荣武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张荣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委员刘燕平女士因任期届满卸任。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独立董事洪芳女士及董事谢小梅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苏武俊先生担任。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如下:

  苏武俊先生,出生于 1964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湖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广东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曾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评审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芳女士,出生于 1981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政工师。曾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社编辑部编辑、责任编辑、副主编、副 社长,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秘书长 助理、副秘书长,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第三届、第四届秘书长,深圳市捷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SH.688655),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嘉立 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秘书处秘书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 格成本调查中心专家库专家,江西电子电路研究中心副主任。

    谢小梅女士,出生于 1965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
 理学硕士。曾任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监事、执 行董事,鹏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办总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届次及召开时间                        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

(一)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二)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案。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告》的议案;

(三)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4、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四)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五)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  1、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2、关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
(七)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
        员会第一次会议          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

(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员会第二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出具的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及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对公司新聘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立信中联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 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重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
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该工作计划具有可行性且流程规范,督促其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其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专业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和规范性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同时针对个别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整改,更好地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电话、邮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我们与会计师就年度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及重要会计问题和重点审计领域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内容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公司顺利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有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其中,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交易原则公平合理,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核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议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前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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